股權贈予
標簽: 創業公司股權贈與協議書 官網:暫無
《創業公司股權贈與協議書》在創業公司還沒有能力有太多盈利的時候就需要通過股權激勵員工讓公司的發展更加快速,當然公司對于股權的轉讓也是有相對應的規定的,需要簽訂協議來完成股權轉讓贈予。
第一條 公司概況
公司于 年 月 日成立,經營范圍包括 , 為創業發起人,其中 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現公司股權分配比例為: 擁有股權 %, 擁有股權 %。
第二條 贈與標的
(一)甲方(發起人)自愿將其________%股權贈予乙方。
(二)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贈與。
第三條 贈與條件
甲方作為公司的合法股東,在將 %股權贈與乙方,乙方接受該贈與后必須履行 的義務,如不履行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撤銷股權贈與協議。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保證對乙方贈與股權已經過公司其他創業股東的書面一致同意,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二)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即具有公司____%的股份,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股東權益。 同時甲乙雙方應根據公司所在地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提請公司向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并將股權變動情況登載于公司的股東名冊。
(三)如因乙方過錯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經過公司全體股東同意并形成書面決議,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同時甲方也有權單方決定收回對乙方贈與的股權。
(四)如乙方轉讓自己股份時,須經公司其他股東書面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受讓權,乙方不得擅自將股權轉讓或以任何形式出售給第三方。
第五條 利潤分享及虧損承擔
(一)公司規定利潤分配期 。
(二)乙方按自身股權比例分享公司所有經營項目的利潤。
(三)如公司經營不善虧損或倒閉,乙方無需/按其享有的股權比例承擔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六條 保密
本協議簽訂前或簽訂后,協議生效前或生效后或協議終止后,不管雙方是否繼續合作,雙方均應對本公司和協議所涉及的一切內容進行保密。如因泄密行為導致甲方或乙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一)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二)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需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方可生效,股權自動回歸甲方。
(三)贈與撤銷后,本協議終止履行。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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