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游網導讀]國產網絡游戲必須具備“一證三號”才能運營
日前,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孫壽山在大連召開的2009年中國游戲產業年會上表示,根據新的法規要求,國產網絡游戲的管理將改“備案”為“審批”,審批權將下放到各省(區、市)新聞出版局。
長期以來,總署對國產網絡游戲出版審批實行的是備案方式,審查標準寬泛,出版單位自由裁量權較大,加上有的受利益驅動而降低審查標準,使一些不良網絡游戲得以上網運營。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經總署慎重研究決定,將國產網絡游戲的審批權下放到各省(區、市)新聞出版局,委托其履行審批職責,審批結果報總署備案。同時,總署還表示,國產網絡游戲也必須要具備“一證三號”后才能正式上線運營。
孫壽山稱,從2010年6月起,凡是沒有經過新聞出版總署前置審批并獲得具有網絡游戲經營范圍的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的企業,一律不得從事網絡游戲運營服務。對那些依法經營、講究信譽的企業將納入許可范圍;對有法不依、一再違規的要靠這個門檻加以淘汰。
同時,總署還規定無論是進口網絡游戲還是國產網絡游戲,都必須擁有“一證三號”才能上線運營,而國產網絡游戲也必須經過各省(區、市)新聞出版局審批才能運營。經前置審批和進口審批后的增加新版本、新資料片,或者變更運營單位的,必須重新履行前置審批或進口審批手續,否則總署將按非法出版予以取締。
總署還表示,將加強對外資進口網絡游戲出版運營的監管。網絡游戲運營是網絡出版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而網絡出版作為新的出版業態,必須按照國家出版法規依法經營和管理。孫壽山指出,中國政府長期以來均禁止外資進入出版領域。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時也未承諾開放出版服務領域,因此中國政府有權自主決定相關領域的外資政策。2009年9月底總署等部門發布《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三定”規定〉和中央編辦有關解釋,進一步加強網絡游戲前置審批和進口網絡游戲審批管理的通知》中的原則并非新的政策,而是對以往規定的重申。
另據了解,總署今后將進一步完善和規范網絡游戲審查標準,建立網絡游戲違規檔案信息數據庫,并進一步完善網絡游戲防沉迷系統,嚴厲打擊“私服”“外掛”等非法活動,保護知識產權,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