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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黔江區委書記楊宏偉到馮家、水田、金溪、太極4個街道、鎮鄉“明查暗訪”,不打招呼,未作安排,臨時抽查“一把手”到崗情況,要求各級各部門“嚴”字當頭,抓好機關工作作風建設。
18日,區委辦、區政府辦下發加強機關工作紀律嚴格責任追究的通知,決定由區紀委監察局會同區委組織部、區委督導巡查辦、區直機關工委、區人力社保局等相關部門,切實加強對各級各部門工作紀律的明察暗訪;對檢查核實的問題,依照干部管理權限,堅決給予嚴格的責任追究。
通知明確4種情形,給予嚴格的責任追究。一是不按時上下班,遲到、早退;二是上班時間無故離崗、串崗、脫崗;三是上班時間上網聊天、炒股、打游戲、看電影或聚眾閑談等與工作無關的行為;四是其他違反工作紀律制度規定的情形。
通知指出,凡有上述情形任意一項的,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嚴格追究單位、領導及當事人責任。單位干部職工出現1人次的,全區通報批評;單位干部職工出現2人次以上的,或被區級以上媒體曝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取消單位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出現上述情形,《通知》對當事人要承擔的責任進行了明確。出現1次,是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的,扣發半年工作性津貼,取消個人年度評先評優資格(屬后備干部的,取消后備資格),全區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是科級及以下干部職工的,扣發一個季度工作性津貼,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屬后備干部的,取消后備資格),給予通報批評并責令整改。出現2次,是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的,扣發全年工作性津貼并給予警示談話;是科級及以下干部職工的,扣發半年工作性津貼并調整工作崗位。出現3次以上,是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的,扣發全年工作性津貼并予以組織調整;是科級及以下干部職工的,扣發全年工作性津貼并予以工作調整。被區級以上媒體曝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予以立案查處,追究黨紀政紀責任。
同時,對領導干部的責任追究更加嚴格。分管范圍內干部職工出現1人次的,分管領導向區委、區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出現2人次以上的,對其進行警示談話,取消個人年度評先評優資格并予以工作調整。單位干部職工出現2人次的,主要領導向區委、區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3人次以上的,對其進行警示談話,取消個人年度評先評優資格并予以工作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