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租賃合同協議書》是指在房屋租賃,合同期限未滿,但是出現一方當事人或者雙人當事人毀約的情況而簽訂的一項協議文書,一般包括出租人,承租人信息,租賃合同解除時間,房屋或者鋪位歸還時間,相關的費用,退費時間,即其他情況的一些處理方法等等,不會寫的朋友趕緊來這里看看!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 年 月 日就乙方承租 簽訂《 租賃合同》(以下稱“《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生效后,甲方依約將商鋪交付給乙方使用,F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放棄上述優先續約權及承租權。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租賃合同》終止、商鋪返還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合同》自 年 月 日解除,甲乙雙方租賃關系即同時解除。
二、本協議生效后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將鋪位退還給甲方。如乙方不按時退還,甲方將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收取房屋占用費。
三、乙方承擔商鋪實際退還之日前的所有費用,包括租金、水電費、物業費、通訊費、廣告
費等一切費用。
四、乙方退還商鋪時應保證商鋪內水、電等設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損壞商鋪內原有設施和非乙方裝修部分,若有損壞,乙方需照價賠償。
五、《租賃合同》解除后,甲方按照《租賃合同》約定扣除乙方欠繳費用后退還承租押金,明細見附件。
六、退費時間為合同解除后滿兩個月,退費方式為網銀轉賬。
1、乙方收款信息
2、收款人全稱
3、開戶行帳號
4、開戶行全稱
七、乙方撤出商鋪后,遺留物品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
八、因乙方退租給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即有權將該商鋪進行二次招商,并可隨時與意向經營戶實地參觀該商鋪直至簽訂《租賃合同》。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簽字頁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解除的條件有:
1、承租人過錯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
2、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
3、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
4、租賃物滅失;
5、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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